分享
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1-09-06
打印【字体:A+A-】
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,严格执行信访办理和复查复核程序,根据北京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有关要求,8月24日,局转发《信访事项办理(复查)备案表和信访事项办理(复查)报告填写撰写要求(试行)的通知》,对信访事项办理、复查、填写及报送要求进行明确说明,要求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遵照执行,认真填写和撰写,使每件信访事项程序严谨、过程规范,经得起检验。
浏览量: